一、招聘岗位
文秘1名 (派遣制)
二、岗位要求
1.中国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3. 文字综合能力强,有政工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4. 计算机操作熟练,能熟练操作Windows及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
5. 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 工作责任心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三、招聘办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1. 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通知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4.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面试通知》、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6.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按照测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的测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提供五险一金及其它相关福利;
2.具体工资收入面议。
五、工作地点
宁波市东部新城
六、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请将报名表电子稿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by@nbohrs.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文秘”。联系电话:0574-89020959张老师 (工作日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人员务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有发现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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