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项海霞 |
女 |
1990.02 |
温州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 |
大学 理学学士 |
政工师 2022.07 护师 2016.02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2011.07 公开招聘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
纪检监察室 专业技术十级 |
2022.07 |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十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1日起至8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2899,联系人:邹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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