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26日下午14:00到达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详细地点后续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携带材料要求详见以下要求。14:30后逾期,迟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取消资格。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到达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预计为6月28日(详情关注后续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所有岗位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1.公开招聘报名表(有照片,见附件),填写信息务必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一致,承诺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的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
岗位 |
附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 |
无 |
会计 |
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1、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2、岗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 |
资产管理员 |
无 |
外事专办员 |
外语要求:通过TEM(英语专业水平测试)八级或TOEFL(托福)8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6.5分及以上,外语等级证明。 |
组织员(男) |
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
组织员(女) |
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
组织员 |
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
专职辅导员(男) |
1、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2、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需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等。 |
请于6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236285730@qq.com进行网络审核,所有材料一个压缩包,以“岗位+姓名”命名。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招聘全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若有疑问,请于6月23日—6月25日电话咨询人事处:0574-86329804。
联系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市风华路495号
202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