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人事处电话:0574-88052286,纪委办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5年5月23日
|
本站公告均聚合自权威官方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发布平台、国资委及其下属国企、央企官网等)。
我们对标题、时间与报名要点进行整理与分类,尊重原始版权并保留原文链接;如有更新或差异,请以发布单位官网公告为准。